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法学院本学期将组织开展2020级本科生法学大类专业分流工作。依据《中南民族大学关于实施大类培养及专业分流的指导性意见》(民大教学 〔2018〕17号)、《中南民族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实施办法(试行)》(民大教学〔2018〕15号)之规定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之原则,特制定如下专业分流实施方案:
一、大类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专家组
1.工作领导小组
祁帆 潘红祥 黄军 王琼 王瑞龙
2.考核专家组
黄军 郑颖捷 张利菊
二、招收专业、对象、条件与人数
1.招收专业。本次大类分流的招收专业为法学和知识产权两个专业。
2.招收对象及条件。2020级通过转专业进入法学院的同学,其中西部实验班的同学均是按照法学专业转入,不参与专业分流;2020级荆楚卓越班学生均是按照法学专业选拔,不参与专业分流;其他2020级法学院本科生则在本次分流对象之列。所有参与专业分流的同学,应征求家长意见,结合对法学和知识产权专业的了解、职业发展考量、学习兴趣与能力等因素,自愿对分流专业加以选择。
3.招收人数。法学和知识产权专业各自招收人数的下限为40人。若自愿选择法学或知识产权专业的学生过少,学院将根据学生绩点排名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,以保证法学或知识产权专业学生至少有40人,缺口人数将从绩点排名靠后的学生中产生。
三、工作步骤与时间节点
1.政策宣讲。2021年3月22-2021年5月9日,利用专业导论课增强学生对于法学和知识产权专业的了解,同时,安排相关老师针对2020级全年级学生进行政策和专业方面的讲解。
2.志愿填报。2021年5月10日-2021年5月12日,2020级参与专业分流学生填报具体专业志愿。
3.名单公示。2021年5月15日-2021年5月17日,将专业分流名单于法学院网站主页加以公示。
4.结果报送。2021年5月20日,公示完成后,将无异议的大类专业分流结果报送学校教务处。
四、异议解决
本次大类专业分流工作进展过程中,如有相关异议问题产生,由大类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讨论解决。
其它未尽事宜,在执行学校有关规定的基础上,由大类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。
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
2021年3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