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法学院本学期将组织开展2022级本科生法学大类专业分流工作。依据《中南民族大学关于实施大类培养及专业分流的指导性意见》(民大教学 〔2018〕17号)、《中南民族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实施办法(试行)》(民大教学〔2018〕15号)之规定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之原则,特制定如下专业分流实施方案:
一、大类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专家组
1.工作领导小组
祁帆 潘红祥 黄军 姜珍 王瑞龙
2.考核专家组
黄军 张军荣 李青 吴雪姣
二、招收专业、对象、条件与人数
1.招收专业。本次大类分流的招收专业为法学和知识产权两个专业。
2.招收对象。2022级通过转专业进入法学院的同学,其中西部实验班的同学均是按照法学专业转入,原则上不参与专业分流;2022级荆楚卓越班学生均是按照法学专业选拔,原则上不参与专业分流;其他2022级法学院本科生则在本次分流对象之列。所有参与专业分流的同学,应征求家长意见,结合对法学和知识产权专业的了解、职业发展考量、学习兴趣与能力等因素,对分流专业加以选择。
3.招收人数、条件及程序。
学院根据社会人才需求状况、各专业教学资源的承载能力确定各专业的人数规模,法学和知识产权专业各自招收人数的下限为40人。
坚持学生自愿、学院统筹的原则,学生根据自身爱好及特长,填报专业分流志愿;学院结合分流专业及各专业人数设置进行分流,兼顾志愿和成绩。
分流对象须在《专业分流意向书》中填报一个专业志愿,若学生本人在《专业分流意向书》中未按要求填满志愿,则默认服从学院安排。若填报志愿人数超过专业拟招收人数,则按平均学分绩点(与成绩单一致)排序录取,若平均学分绩点也相同,则按加权平均成绩(与成绩单一致)排序录取。若某一专业未达到专业人数招收下限,则该专业当年不招生。
三、工作步骤与时间节点
1.政策宣讲。2023年3月16日-2023年4月25日,利用专业导论课增强学生对于法学和知识产权专业的了解,同时,安排相关老师针对2022级全年级学生进行政策和专业方面的讲解。
2.志愿填报。2023年4月26日-2023年5月01日,2022级参与专业分流学生填报具体专业志愿。
3.名单公示。2023年5月05日前,将专业分流名单于法学院网站主页加以公示。
4.结果报送。2023年5月10日前,公示完成后,将无异议的大类专业分流结果报送学校教务处。
四、异议解决
本次大类专业分流工作进展过程中,如有相关异议问题产生,由大类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讨论解决。
其它未尽事宜,在执行学校有关规定的基础上,由大类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。
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
2023年3月20日